石敏小姐  
                    来自于:其它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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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题:经济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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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olor=#B22222][/color]一朋友借了我13500元钱,借条上说好的一个月还2000年前还清,可是现在他一分钱都没有还,而且态度恶劣,我不知道怎么办?     | 
                     
                   
                     
                    
                        
                      发表时间:2008/12/28 14:42:45  
                     
                   律师回复:[回复时间:2008/12/29 20:18:20]
  你可以通过诉讼方式要求对方还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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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田衡  
                    来自于:其它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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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题: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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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好。我母亲因在工厂任职期间,因工作造成,左脚粉碎性骨折。经医生建议上有钢板,但要一年后才能拆除。现在还没有到拆除时间,工厂因搬厂裁员要解雇我母亲。``我们该怎么要求他们赔偿`~?如果我们和工厂私了过后。以后社保站还会受理我们的案件吗?  谢谢`` | 
                     
                   
                     
                    
                        
                      发表时间:2008/12/27 9:26:01  
                     
                   律师回复:[回复时间:2008/12/29 20:20:50]
  可以提起劳动争议仲裁,同时申请查封该厂部分财产。如果私下和解,社保局还会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但如果要求另外支付补偿的请求可能得不到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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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平  
                    来自于: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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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题:关于未婚生子,小孩抚养权及抚养费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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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时间:2008/12/26 13:07:57  
                     
                   律师回复:[回复时间:2008/12/29 20:24:17]
  抚养权双方协商,如果达不成一致可以到法院起诉。想找律师请直接和律师取得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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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谭明国  
                    来自于: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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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题:经济补偿金和赔偿金(即代通知金)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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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是2008.7.1入职,公司现减员,据可靠消息,公司为了减少对我的赔偿,将于2008.12.30终止我的劳动合同,这样,我的工作年限只差一天满半年,目前,我没有收到公司任何书面的通知,请问,如果2008.12.30公司终止我的劳动合同,我可否按照劳动法八十七条规定,按双倍的经济补偿赔偿(2*0.5月),由于公司没有提前三十天通知我,我可否再要求赔偿一个月的代通知金呢,一共赔偿两月工资。      谢谢,盼回复! | 
                     
                   
                     
                    
                        
                      发表时间:2008/12/24 13:45:01  
                     
                   律师回复:[回复时间:2008/12/25 15:36:06]
  公司提前终止劳动合同没有合法理由的,应当视为违法解除劳动关系,应当支付赔偿金。如果没有提前书面通知解除劳动合同还需支付一个月工资的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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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ifeng  
                    来自于:世界一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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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题:该房产是否需要列入离婚分割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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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律师好:      老人的两个儿子婚后各出一半资金为老人买房,产权证为老人的名字,并约定老人健在时产权归老人所有,故去后,该房产为两    个儿子一人一半。      请问律师:老人健在期间,若儿子离婚,该房产是否需要列入儿子离婚的财产分割范围之内?可否按照赠与论处?      谢谢 | 
                     
                   
                     
                    
                        
                      发表时间:2008/12/23 16:06:58  
                     
                   律师回复:[回复时间:2008/12/23 21:37:22]
  既然已经赠与父母,则离婚时不能再按照共同财产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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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茱丽  
                    来自于:湖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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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题: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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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时间:2008/12/21 20:31:43  
                     
                   律师回复:[回复时间:2008/12/23 21:39:32]
  分居两年自动离婚的说法是错误的, 你要是通过诉讼方式离婚,还是应当到男方户籍地人民法院起诉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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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nzklhf  
                    来自于:河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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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题:采光权受侵犯!!国家规定的楼间距河南的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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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乡镇学校公寓楼高三层(大概12.5米高)在居民房正南方,楼之间间隔14.5米   严重影响了该户居民的日常生活 ,  按国家规定,有没侵公民的采光权?这样的问题该如何解决 ?  国家建筑楼间距有没依据,河南周口的是多少?    | 
                     
                   
                     
                    
                        
                      发表时间:2008/12/21 14:22:55  
                     
                   律师回复:[回复时间:2008/12/23 21:41:59]
  相关建设法规可以找当地建设主管机关查询。如果确实影响到相邻建筑采光,可以起诉排除妨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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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周革  
                    来自于:黑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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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题:游泳时,手机、手表被,游泳馆应怎样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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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在游泳馆游泳时,本人存放在游泳馆提供的储存箱中的手机、手表和裤子被盗,游泳馆应如何赔偿?我是购票进入,并且交了储存箱的钥匙押金的。而游泳馆说,即使赔偿也要赔偿折旧后的价值,不知道这样合理不?如果要是折旧后赔偿,那我的手机和手表都过了折旧期,我是否还可以得到我的物品实用价值的赔偿?请律师给予复为盼!!! | 
                     
                   
                     
                    
                        
                      发表时间:2008/12/20 15:39:04  
                     
                   律师回复:[回复时间:2008/12/23 21:45:41]
  游泳馆有义务保管客人的财物,双方之间可以认定形成了保管关系。至于财产损失,当然要考虑新旧程度核算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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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胡  
                    来自于:世界一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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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题: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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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时间:2008/12/15 19:11:32  
                     
                   律师回复:[回复时间:2008/12/16 0:11:23]
  如果有证据证明房产是你建设,并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候你可以要求分割,取得50%的财产分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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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拉拉  
                    来自于:世界一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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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题:外汇交易被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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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时间:2008/12/14 16:04:38  
                     
                   律师回复:[回复时间:2008/12/14 21:50:46]
  分公司不具备法人资格,你可以起诉该分公司和起总公司。如该机构涉嫌经济犯罪,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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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陈宇  
                    来自于:云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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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题:公司以货品丢失为由拒发员工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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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曾是云南奥龙世博经贸有限公司下代理品牌乐斯菲斯的一名店长。于2008年12月2日离职,在进行离职交接班过程中多出18样货品(共价值4400元),少了2样货品(共价值4396元)。公司便以丢失两样货品(共价值4396元)为由,拒发我11月份工资(1750元),并要求我独自赔偿2646元,而将多出的18样货品(共价值4400元)充公。    情况说明:少了的2样货品于11月1日丢失,具体在哪个班次上丢失并不明确。     我想请问公司以此为由拒发我工资是否属于违法行为,而我又是否该独自承担所有赔款呢? | 
                     
                   
                     
                    
                        
                      发表时间:2008/12/9 21:42:18  
                     
                   律师回复:[回复时间:2008/12/10 22:13:12]
  公司不能扣发你的工资,如果你本人没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公司的损失,公司也不能让你承担所谓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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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阿紫  
                    来自于: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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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题:关于签定无固定期限合同后被辞职的补偿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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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时间:2008/12/8 16:25:10  
                     
                   律师回复:[回复时间:2008/12/10 22:16:22]
  劳动合同法中各条款之间并不存在冲突;  合同约定解除无固定期限合同,单位补偿18个月工资的这一约定就应该是经济补偿;违法解雇才有双倍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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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晓  
                    来自于: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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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题:学位证在公司丢失,能否请求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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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时间:2008/12/5 1:09:28  
                     
                   律师回复:[回复时间:2008/12/10 22:19:31]
  单位如果丢失你的学位证书,应当承担你补办该该证明而花费的费用;  关于遗失证明无具体格式,举证也无固定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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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姚金良  
                    来自于: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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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题:解除合同补偿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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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时间:2008/11/24 13:39:09  
                     
                   律师回复:[回复时间:2008/11/28 18:19:26]
  如果在合同期限内而无正当理由解雇你,单位应当支付至少1.5个月平均工资的补偿金。你的情况可以有5天的年休假。 没有休单位应当支付工资。平时加班应当支付加班费,休息日加班可以调休,为予调休的应当依法支付加班费。年终奖按照单位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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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吴翠杨  
                    来自于:吉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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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题:父母离婚,父亲要卖房孩子有权干涉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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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父母离异,男孩子和父亲过日子,前一个月,男孩子结婚了,但答应孩子给的钱没到位,然后要把现有的房子卖出,准备还债,儿子不同意,是否有拒绝出卖理由,孩子该怎么做。 | 
                     
                   
                     
                    
                        
                      发表时间:2008/11/22 13:55:43  
                     
                   律师回复:[回复时间:2008/11/28 18:22:06]
  做父亲的当然有权处理自己的财产,作为家庭问题,还是协商为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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