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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兴权
来自于:贵州
主题:家变不能回家
我在深圳市一家酒楼里打工,家里被一场大火而毁于一旦,可是公司却不让我回家看看我要怎么办

  发表时间:2006-9-27 21:06:37


律师回复:[回复时间:2006-10-8 22:41:15]

你请事假的理由应该比较充分,实在不行你可以提交书面请假条,有问题容后解决。



戚峰
来自于:江苏
主题:户籍迁移出现的问题
你好:
我是江苏省泰州市人。
2000年我考入南京市东南大学,户口随着迁到南京市玄武公安分局。2004年大学毕业时,来深圳工作,所以玄武公安分局开了一份往深圳的户口迁移证,但是由于一点问题,没有迁成。这两年工作比较忙,到最近要重新办身份证时才理到户口问题。现在想把户口迁回原籍,当地派出所说需要村委会的证明,但村委会不肯出证明,也不给任何理由,就是耍无赖。请问律师有什么法律条文有对这种情况的规定?应该找那个部门,谢谢

  发表时间:2006-9-25 22:48:27


律师回复:[回复时间:2006-10-8 22:38:53]

有种说法是城镇户口不能随意迁往农村,不知是不是这个原因。这样的问题你还是只能找公安户籍部门解决。



伍伟
来自于:广东
主题:公安上班横过马路出车祸去世是否为公伤
我爸是一派出所指导员.工作二十七年了.家住在镇上一省道旁.每天都要横过马路(路口T字型)上班.而路口就是市场集市.附近一直没什么交通减速带或道路标牌要注意什么的.出事那天是星期6要回单位值班,2点35分上班横过马路给一旅游大巴撞到,抢救无效死亡.单位以交警的<事故责任认定书>死者方主要责任为原因,不列入因工殉职.这样合理吗?家里有一位76岁老母.一位1.5米不到的,长年没有工作的大哥,脑筋有带内问题的大嫂.一个读高2的儿子.还有就是长年没工作的妻子.无助的我们该在做什么/得到什么呢.是不是该为因工呢?

  发表时间:2006-9-22 21:35:15


律师回复:[回复时间:2006-9-24 21:59:34]

上下班路上受到机动车辆伤害,除非被证明伤者违反治安处罚法或者犯罪等情形, 就应当被认定为因工受伤,建议你寻求当地律师的帮助.



李先生
来自于:湖北
主题:威胁恐吓触范法律吗
你好,我在一家公司工作,由于工作的关系,和公司的另外一名同事发生了纠纷,哪名同事一直在公司跟我过不去,后来竟然发出威胁要砍死我,并在今天开会期间拿刀砍我,幸亏同事拉住,否则后果不谌设想,我想问这种事件是否违法,我是否可报案,公安机关是否会受理,他这种情况一般会受到什么处理。谢谢

  发表时间:2006-8-18 18:47:57


律师回复:[回复时间:2006-8-21 23:43:40]

涉嫌故意伤人未遂,属于违法犯罪行为。报案公安机关应当处理。鉴于未造成严重后果,一般可处以拘留或者训诫的处罚。



lin
来自于:广东
主题:关于因工死亡赔偿问题
&#58853;&#58853;我父亲生前在惠州某县某股份制的农贸公司任出纳
  今年7月初出差湖南签订生产基地的合同,我父亲因突发病死亡,鉴定为因工死亡.
  父亲今年55岁,现剩下一家4口,母亲53岁,身体很差,基本上不能劳动了,三个子女均已满18周岁.
  
  查找了一些资料,获知工亡赔偿的方法,但有些问题不太明白:
  1、什么是统筹地区?
  2、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中,到底算几个月?
  3、如果要抚恤金一次性支付的话,如何计算?
 补充一下,公司没有买工伤保险的

  发表时间:2006-7-30 1:30:54


律师回复:[回复时间:2006-7-30 11:57:19]

1,统筹地区即社会保险统筹行政区域范围,一般为地市一级
2,工亡补助金为48-60个月,具体要看当地社保部门具体规定
3,供养亲属抚恤金法律没有规定一次性支付的办法。如未参保可以和单位协商。



杨帆
来自于:世界一角
主题:劳动合同
进公司前,我与公司签订了就业协议书,但不是正式合同。协议书规定,试用期3个月,并提供培训,且有违约金1000元。现在试用期还没有结束,我想辞职,但是公司以我一进公司就在培训,并没有工作为由,要求我支付违约金,我想请问,这是否违反了有关规定?

  发表时间:2006-7-17 16:37:54


律师回复:[回复时间:2006-7-17 22:02:20]

根据相关规定:在试用期内,用人单位不得要求劳动者支付培训费用。如果试用期满,在合同期内,则用人单位可以要求劳动者支付该项培训费用。你单位的做法违反了该规定, 应当认定为无效。



xixi
来自于:湖南
主题:婚姻问题咨询
李律师你好:
我现在是个3个多月的已婚准妈妈,但我老公现在逼我打掉这孩子,我想知道我可以用什么办法去维护我的权益。假如打掉这孩子离婚的话我可以得到那些赔偿。

期待回复谢谢·

  发表时间:2006-7-6 14:33:58


律师回复:[回复时间:2006-7-6 15:13:40]

夫妻双方对是否生育子女有平等协商的权利, 如协商不成离婚, 女方可以要求男方支付适当理疗保健费用。



陈华飞
来自于:广东
主题:交通事故工伤死亡赔偿标准
李律师你好!
我有个亲戚他在广东省惠州市一个工厂工作,在一次工作中坐厂方租来的车出交通事故死亡。厂方只赔偿工伤死亡费15万元,死者才三十岁左右,家中有70多岁的老母,还有两个孩子和妻子。这样的赔偿是不是标准的劳动法工伤死亡赔偿数额?

  发表时间:2006-7-6 12:20:48


律师回复:[回复时间:2006-7-6 15:11:01]

你的亲戚属于因工死亡,其直系亲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你可参照统计数字计算该单位是否足额支付。
(一)丧葬补助金为六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百分之四十,其他亲属每人每月百分之三十,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百分之十。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当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按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规定执行。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四十八个月至六十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感情
来自于:河南
主题:关于工资和假日方面的
李律师你好!我是一名员工。在飞马电子厂上班。做手机电池的,我的朋友 4月23号回家了.请假请的是丧假.五月的1.2.3.号都是用工资的厂里没有给说是请假了我想问有没有。就是工资这里的工资的底薪是580吗其中不包裹岗位津贴和全勤及伙食补助吗?飞马电子的厂的工资是这样一天14加班是14除以8乘以1.5等于2.615的2.8加班费16的3元16.5的3.1 17的3.2他门的工资是3月6月9月12月长 的17就封顶一月多20的工龄奖一月26天制请问合理吗谢谢

  发表时间:2006-6-25 13:48:47


律师回复:[回复时间:2006-6-26 0:43:59]

岗位津贴应当计入基本工资,所述公司工资大大低于深圳市关外最低工资标准,加班费计算,工时制度等都违反了劳动法相关规定。



yiyarong
来自于:广东
主题:担保公司收费不明
2003年底,我在车行购置一台车,在浦发银行贷款149,000元,分三年付清,由深圳中融信担保公司提供担保,每月4,500元,今年2月至5月没有按时供款,一共拖欠18,000元,担保公司在5月中止我与银行合同,帮我交清了剩下的所有车款共:42,000+12,294(三年利息)=53,294元。目前担保公司要我一次性交清车款53,294元及24,097元的代偿费、5000元的上门吹款服务费。共计:82,391元。我想咨询一下,担保公司单方中止我与银行的合同以及代偿费、上门服务费是否合法?

  发表时间:2006-6-11 17:09:27


律师回复:[回复时间:2006-6-18 11:40:35]

担保公司只能基于双方签定的担保合同获取报酬,而且利息约定不能超过人民银行及有关部门规定的上限。上门催款这样的收费应该是不合理的。



韭菜花
来自于:江苏
主题:法律咨询
李律师,您好,请你回复我的问题,好吗?请问一个有关婚姻的问题,外地女方嫁到江苏,之后因各种原因。女方回了老家。一分就是4年。现在男方要女方去江苏办理离婚手续。但是女方非常惶恐,怕有诈。不知道要不要去。我有以下几个问题:首先,是否只能在办结婚证的地方办离婚,能否在女方老家办理。其次,分居这么多年是否可以不办理离婚手续,自动属于离异?如果不办理有什么不良后果?

  发表时间:2006-6-4 19:13:12


律师回复:[回复时间:2006-6-5 14:26:10]

任何一方户口所在地婚姻登记部门可以办理离婚手续。分居多长时间也不能自动解除婚姻关系。



chen de ru
来自于:广东
主题:法律咨询
Sorry,这是秘密咨询,只有管理员才能看到!~

  发表时间:2006-5-23 19:59:06


律师回复:[回复时间:2006-6-5 14:28:37]

你有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权利, 考虑到时效的相关规定,你应该立即请律师提起劳动仲裁,以免延误。如果未能改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到期后用人单位是否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实践中存在很大争议。



受害人
来自于:世界一角
主题:福利房买到个人手里以后,购房协议书限制为
福利房买到个人手里以后,购房协议书限制为5年以后可以出售.
请问:在购房不够5年,没办理房产证的情况下,夫妻离婚分割房产,
是以购房价分割还是以市场价分割?谢谢!

  发表时间:2006-5-18 21:55:24


律师回复:[回复时间:2006-6-5 14:32:09]

微利房、福利房,上市是可期待权益,价格由双方在商场价格的基础上商定,双方也可以采取竞价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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