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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敬明侵权纠纷未了 庄羽向法院申请强制其道歉
录入:admin  来源:Internet  时间:2006-6-18  【 字体: 】 〖 双击滚屏 〗
 

2006年06月17日00:21 竞报
   本报讯 (记者 朱燕 通讯员 郭京霞)闹得沸沸扬扬的庄羽、郭敬明著作权侵权纠纷案,因郭敬明拒不道歉再起波澜。昨天下午,庄羽来到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向承办法官赠送了一面题有“清正廉洁,秉公执法”的锦旗,同时向法院递交了强制执行申请书,要求法院对郭敬明“拒不道歉”一事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郭敬明、庄羽均是国内知名的少年作家,庄羽以郭敬明所著《梦里花落知多少》一
书在故事情节、人物特征、语言风格等方面抄袭自己所写的《圈里圈外》为由,将郭敬明、该书出版发行单位春风文艺出版社及销售商北京图书大厦诉上法庭。2004年12月3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认定郭敬明所著《梦里花落知多少》侵犯了庄羽的著作权,判令被告郭敬明、春风文艺出版社立即停止《梦里花落知多少》一书的出版发行,共同赔偿原告庄羽经济损失20万元,在《中国青年报》上公开向原告庄羽赔礼道歉,被告北京图书大厦有限责任公司停止销售《梦里花落知多少》一书。2006年5月,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在一审判决的基础上,增加了精神损害抚慰金1万元。

  终审宣判后,郭敬明已经赔偿了21万元,但表示决不道歉。为此,庄羽向一中院申请强制执行。庄羽表示,她在网上发现还是有人在卖《梦里花落知多少》一书。同时,她的朋友告诉她,外地书店里仍然在卖这本侵权书。

  一中院收下庄羽递交的申请书及证据材料,表示,将在进行审查后作出是否予以立案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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