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华联”特大诈骗案宣判
主犯获刑15年,其余20人也分别被判刑
晶报讯(记者吴欣)犯罪团伙成立深圳市世华联投资有限公司等诈骗公司,涉嫌以融资为名对全国40多家单位进行诈骗。
近日,深圳市中级法院一审对“世华联”特大合同诈骗案作出判决:以合同诈骗罪判处主犯唐国强15年,并处罚金15万元;其余20名被告也被分别判处有期徒刑1年3个月到13年,并分别处以罚金(本报今年2月23日曾作报道)。
在市中院庭审时,起诉书列举的犯罪事实达45宗之多。据悉,该团伙在“深圳市世华联投资有限公司”、“深圳市东银投资有限公司”等几家公司从事诈骗活动,骗取金额至少数百万元。
据涉案人员交代,“东银”注册资金5000万元,而对外则宣称其旗下有30多亿元的资金,如果哪家公司或个人有项目,他们便宣称负责对该项目进行投资,然后要求对方支付考察费2万元至5万元,商业计划书10万元至20万元,评估金5万元至20万元,项目保证金5万元至10万元。而他们骗取一定钱款后,往往就玩起“金蝉脱壳”,最初“世华联”就曾失踪摇身变为“东银”,而据介绍,就在警方对“东银”采取行动前,该公司已在谋划再次开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