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   ┊  律师介绍   ┊  律师论坛   ┊  法律咨询   ┊
您现在的位置:首 页 >> 深圳劳动争议仲裁诉讼 >> 劳动法规 >> 查看文章
职工事假、探亲假、婚丧假期间工资待遇规定
录入:admin  来源:Internet  时间:2006-9-9  【 字体: 】 〖 双击滚屏 〗
 
     职工请事假(含病假)期间的工资待遇,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实行照发工资的制度。企业根据职工的不同性质而实行不同的制度,企业中的工人由于享受加班加点工资待遇,所以一般在事假期间不发工资;企业中的行政人员和工程技术人员不享受加班加点工资待遇,请事假每个季度在两个工作日以内的,照发工资,超过两个工作日以上的,其超过天数不发工资。

    职工休探亲假期间的工资待遇,在规定的探亲假期间和路程期间内,照发本人的标准工资。

    职工本人结婚或职工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死亡时,经过单位领导批准,给予一至三天的婚丧期。职工结婚时双方不在一地工作的,职工在外地的直系亲属死亡时需要职工本人前去料理丧事的,可以根据路程远近,给予路程假。在批准的婚丧假和路程假期间,工资照发。

    职工可以享受本单位的带薪年休假。年休假一般为7至14天。
点击次数:   【 打 印 】【 关 闭
上一篇:劳动合同的试用期
下一篇:如何区分劳动关系与雇佣关系
关于我们 | 网站地图 | 版权说明 | 网站历史 | 友情链接 | TOP


深圳李继承律师版权所有

Email:lawsonli@tom.com,tel:0755-81383781,27789855,13827462206
地址:深圳市宝安区四区龙井路85号广东深宝律师事务所218室
Copyright 2006 lawsonli.com  AllRights Reserved
设计维护:sz001.com.cn
粤ICP备0609850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