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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进没有硝烟的战场
录入:admin  来源:Internet  时间:2006-6-4  【 字体: 】 〖 双击滚屏 〗
 

 

走进没有硝烟的战场
文章来源:律师与法制

                             董士慧
                              
                              初试
      2000年6月1日,是全世界小朋友最开心、快乐的一天,孩子们唱呀跳呀玩呀,可爱的像人间天使。可孩子们的欢声笑语却丝豪没有影响到我的人生步伐。这一天,正是2000年律师资格考试报名的第一天,我离开工作过八年的单位,驱车来到市司法局报名、买书,开始了我接触法律、从事法律职业的第一步。

      报名参加资格考试,想从事律师工作,并非是我对中国的法制化进程有着多么迫切的要求,也非我对法律有着多么执着、多么难以割舍的热爱,更非想拿到这样一个证件来提升自己的形象。相反,由于我一直在企业做着专业性的工作,对法律和法律界知之甚少,我甚至不清楚我所在的区法院、检察院、司法局等部门的大门口朝哪个方向开。我最初的想法简单得不能再简单,就是想换一份工作,换一种职业而已。

      但是,我也绝不是很盲目地选择以律师为业。

      记得在报名前的几天,我在读一张介绍职业发展潜力的报纸,有一篇文章引起了我的注意,它的题目是《21世纪最具吸引力的十大职业》,排名前几位的有计算机、会计、金融等等,律师业排在第九位。当我把这十大职业对照自己的性格和发展潜力做对比后,我发现我的眼睛一直没有离开律师这一职业,于是,我做出了决定。

      就这样,我加入了律考的大军。

      当然,尽管我个人觉得自己的学习能力和领悟力还不错,我并没有期望自己能够一次性通过这样的考试。我给了自己两年时间,如果第一次没有考过,那就再给自己一次机会。第二年也以失败告终的话,我就永远放弃这一职业。毕竟年过三十,我还有其他的事情要做,没有那么多的时间消耗在考试上。世界上还有好多的职业供我选择,我没有必要非选择律师做为职业不可。

     我看的第一本书是法理学。说出来不怕您笑话,当我翻开第一页后,读了足足有半个小时,楞是没看懂。我立马如同泄了气的皮球,为自己第一次下了过不了的结论。以我当时的想法,法理学是最薄的一本,如果以此速度看下去,四个月内我估计连法理学也看不完,更何况其他?算了,第一年还是先试试水深水浅吧。

      因为没有了动力,所以学起来不是很卖力。就这样不紧不慢地过了两个月,我的书还没看完一半。有一天,我突然看见了那本厚厚的法律法规汇编,信手翻来。在这之前,我还从未动过它一指头。结果,我象哥伦布发现了新大陆,原来辅导书上所讲的大部分内容在这里都有呀,我大呼“失策失策”。接着我又对照一些习题,发现考的大部分是法条,而这些法条在辅导书上都没有注明出处,很难系统起来,但在汇篇上却是醒目易找。于是,汇篇被我视为掌中宝,再不离手。

      但,我努力得还是太晚了。还没等我理顺其中的关系,考试的时间已经马不停蹄地到了。我装满了一脑袋浆糊走进了考场,结果可想而知。尽管考试时没有晕死在考场,但是也是处于无意识状态,根本不记得考的什么东西。我唯一记得的情形就是那个孩子跺掉了自己的小拇指,其他的是一问三不知,那样子好象我从来没有参加过2000年律师资格考试一样。

      当别人问起我能考多少分的时候,我闭口不答,因为我真的没法估算。我想,如果我能考100分,那也是上天对我的恩赐了。好在,最终成绩还算给了我点面子,206分,距通过分数线231分差了25分。这一分数不但让我对这四个月有了一个稍稍可以称得过去的交待,也给了我莫大的自信:这么吊儿郎当地复习还能得206分,来年再战舍我其谁?


                         再战

      第二年,我计划再用四个月的时间备战律考。六月初,我辞掉了网络公司的工作,带着一股杀气,直奔报名点,雄心勃勃地准备大战一场。

      谁料,风云突变。六月底,网上突然传出“谣言”,说考试时间将改在2002年,而且越传越烈,我用十二分的不信来肯定这是假的:“司法部的考试通知已经公告全国,怎么会变呢?这可是堂堂一大国的司法部呀,不是一个公司的小部门,说改就改”。本着对司法部的二十分信任,我充分利用这有限的时间学习。

      这一次,我绝不能掉以轻心。

      我通过关系从党校找了一间教室,早晨6点从家出发,晚上6点从学校起程,中午在学校自己做饭吃,方便面、鸡蛋是主食,休息时间上午、下午各20分钟,中午从12点到下午1点午睡,一张木板床是我养神的好地方。我把墙上贴满了打印下来的笔记、总结。坐着看累了就站着看,不允许自己浪费一分一秒。

      我制度了详实的复习计划,包括粗读、精读、重点加强三大阶段。粗读阶段要求自己每天必须看多少页书,先掌握整体框架和基本知识点,属浏览型;精读阶段要求必须做到咬文嚼字,把每一重点法条的关键性词句的含义和法理读懂、学透,不允许自己模棱两可、稀里糊涂,属研究型;重点加强阶段则是有的放矢,分值高的通学通透,分值低的该舍就舍,诲涩难懂(如票据法)的有选择地看,简单的重点记忆,难度大的必弃,属功利型。

      我相信我的智力,再加勤奋的学习,到十月份,我已经完成前两个阶段的复习,受益非浅,进步很快。

      考试时间任由司法部作主,毫无商量余地推迟了。我把计划稍稍做了调整,又增加了一遍精读的时间,这样到12月底,我不但精读了两遍,还且还比原计划多看了一些计划外的法条。

      从司法部2001年12月31日再次公告考试时间起,我开始做习题。万国的习题精解,排档的一套套测试题目,加上我购买的其他若干习题集,不下80套题。

      做这些习题的阶段,是对我体力和脑力消耗最大的阶段,也是对我毅力做出考验的阶段。

      我还是按制订的作息时间,从早到晚,每天一套(不包括第四卷),上午卷一卷二,下午卷三,然后是核对答案、改错、纠错,晚上回到家把问题发到排档,跟网友讨论问题。两个月过去后,我的体力透支,感觉到了腰酸背痛。这时,我看见排档有人发贴说一看书便想吐,我的感觉无出其右,我是一看题就有点恶心。但是,到了这个时候,我知道,任何的松懈和麻痹都可能让自己前功尽弃,所以说坚持就是胜利,谁坚持到最后,谁就能笑到最后。

      经过大量的习题磨练,对前三卷做题的时间和准确率我有了一定的把握,余下的时间准备四卷。对四卷的准备是我最刻骨铭心的,因为我竟然不曾意识到由于长时间不写字的缘故,连字不会写了,所以我只能从练字开始。
      最难忘的是,离考试还有一周左右的时候,我觉得身乏体虚,不堪重负,这对我能不能坚持下两天超强度的考试是一个极大的考验。尽管此时时间如金子般珍贵,但我还是决定休整。我理了理所有复习过的内容,对自己还是蛮有信心,于是又一次调整了作息时间,主要以休息为主。那几天,想什么时候休息,就什么时候休息,哪管“朝九晚五”,困了就睡,精神头好的话就再看看书,余下的时间在网上看看别人的讨论。适当的休息是制胜的法宝,现在想来,当初的休息是绝对正确的,否则真不知道自己的体力是不是能保证自己打下这一场决战。

      考场上,我基本都是提前半小时答完试卷,然后仔细检查,心态和速度都掌握得很好。第四卷考完后,我一脸笑容从考场出来,陪考的老公问我感觉如何,我说:“如果第一次我过了,那说明律考太简单了,小儿科的考试;如果这一次我再不过,则说明律考太难了,非常人能及”。的确,回想此两次考试的复习过程和结果,如果说当我还对法律处于一种茫然无知,只窥其皮毛时便能通过,这对任何治学之道都可以说是悲剧。虽然它只是一场考试,但究其根本,毕竟是以法之精神为基点,来不得半点虚夸和侥幸。通过了考试,也仅仅是取得了入门证,若想真正读懂读透法之深邃和精髓,还差得很远很远。


                          入门

      2002年5月31日,我从电话中得知我的成绩是259分。我再一次辞掉了网络公司的短工,找律所实习。

      应该说,我对这一行事先的了解是极度匮乏的。因为,进所之前我不知道实习期没有工资,案源需要自己去挖掘,社会关系需要自己去建立,而且更不知道,大多数律所原来只是一个松散的结合体,个人魅力甚至与律所的声望毫无关系。

      但是,我感到庆幸的是,一起进所的五个人中,除了两个是毕业不久的学生外,另外两个人中一个曾在法律服务所工作过,一个则曾是法律服务所的合伙人。这两个人在这一行里混过多年,水深水浅还是很有感受的。由于同时进所实习,同时办实习证,同时在一间大屋子里讨论,所以我们之间没有那种新老律师之间的隔阂。通过他俩的介绍,我很快知道了律师这一行的现状,并在未来的日子里寻找属于自己的契入点。

      可以说,从他们那里学到的东西,比从指导老师那里学到的东西要深刻、现实而有用的多。指导老师不会把深水里的奥妙告诉给自己的学生,他们只会安排你做一些立案、调证、会见被告等一些很快就轻车熟路的事情,至于自己的路怎么去开拓,他是不会指点的。我们五人则不同,对在办案过程中遇到的各种各样的事情,我们一起讨论解决,有时候还会争得面红耳赤。也就是如此,我们在一年的实习过程中才结下了深厚的友谊,为我们将来能联合办案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话又说回来,带我的指导老师在我们这个地区还是比较不错的,案多业广。一些事情他忙不过来就安排我去做,包括出庭。慢慢地,通过代办他的案子和做我自己的案子,和一些法官认识了,熟悉了,知道怎么和当事人打交道了,知道怎么谈代理费了。这些经验性的东西,只能自己慢慢领悟,一点点琢磨。因为性格和处事方式不同,所以解决问题的方式方法也不会相同,包括谈话的语气、与人共事的态度等。

      在律师业有种说法是,如果自己在三年内不能闯出来,三年后除非有人提携,否则再起步很难。在中国律师普遍“自扫门前雪”的现状下,这种说法还是有一定道理的。因为三年的时间,对任何一行来说都不算短,如果三年打不开局面,只能从个人内在素质上找原因了,排除业界大环境不说,不适合在这一行做是主要原因也未可知。做律师,是对一个人综合素质的考验,包括性格、业务、社交、口才等诸多因素。其实,实习期间是做律师最难熬的日子,主要是经济问题,经济问题会深深地影响到个人的精神状态,从而会打击个人的自信心。熬过了这一时期,我想未来于我们是非常光明的。

      从第一次立案到第一次开庭,从第一次会见被告到第一次辩护,尽管每一次感受都不相同,但这个阶段的诉讼技巧的积累让我信心十足。这期间,我处理的案子有多起,其中一半是自己的。现在之所以能够在庭上自如应对,我觉得与实习期获得的东西是分不开的。还有,在办案过程中,我更深切地品味着人生,品味着社会,品味着人世间的酸甜苦辣。

      每一行都有每一行成长的经历,一年的实习很快就结束了。自领到执业证的那一天起,无论是业界还是自身,都要求自己必须独立腾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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