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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东莞“南霸天”受审称有错拒不认罪
录入:网站律师  来源:Internet  时间:2010-3-31  【 字体: 】 〖 双击滚屏 〗
 

 

被指控涉嫌犯受贿、行贿、挪用公款、非法占用农用地4项罪名

广州日报报东莞讯 (记者唐红杰 通讯员王创辉、杜新春摄影报道)昨日,曾经霸道一时的东莞“南霸天”在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过堂受审。

记者了解到,在长达4000字的起诉书中,利沛钦涉嫌私藏枪支、雇凶打残亲弟的情况没有被提及,他被检察院指控涉嫌犯下了受贿、行贿、挪用公款、非法占用农用地4项罪名。

面对检方的指控,利沛钦拒不认罪,“我没有犯罪,我有错”。昨日,该案没有当庭宣判。

庭审现场:依然霸气十足

面对检察机关的指控,利沛钦情绪一直很激烈,他拒绝承认检察机关指控他的罪行。庭审刚开始,他就不顾审判长的一再劝阻,大喊道:“我没有犯罪,我有错。指控是失实的、捏造的”。

庭审过程中,利沛钦依然“霸气十足”,语速很快,带着手铐的双手不时地举起来做着各种手势,还在法庭上扮演着不同的角色还原着事件的场景。

利沛钦不断抢着公诉人的话头,甚至反过来质问公诉人。当审判长第15次打断利沛钦的话头,让他缓和一下激动的情绪时,利沛钦竟然回答,“我尽量”。

利沛钦不承认自己受贿,而面对检察机关指控他霸占土地的事实,他竟然说:“你们说我是南霸天,我就是南霸天啊?”

庭审调查时,公诉人不能理解利沛钦冗长的说辞,最后审判长正确理解了他的意思。利沛钦见状,马上举起戴铐的双手,竖起右手拇指说:“没错,审判长就是厉害”。

庭审PK

检察院:单独受贿10万元

利沛钦:10万元捐给寺庙了

检察院起诉称,2008年1月14日,黄江供销社为拿到该年度30%的废品经营利润,希望让利沛钦帮忙,送了10万元给利沛钦。经利沛钦同意后,黄江供销社的要求很快获得黄江镇政府同意。

利沛钦拒绝承认自己受贿。他说,2008年1月16日,供销社副主任利某志到他办公室,放了一个纸包在桌子上,当他知道是钱后曾让利某志把钱拿回去,但刚好黄江镇芙蓉寺在家里看风水,他就把10万元捐给了寺庙。

检察院:和下属受贿320万

利沛钦:正常经营所得

检察院指控,2007年至2008年期间,利沛钦召开废品回收站交接会议,通过施压,和下属梁钦亮、李永强、曾海坤得到一个废品站的承包权,通过对承包权的转让涉嫌共同受贿320.74万元。

对此,利沛钦说,召开会议是他的职责所在,320余万元是“正常经营所得,不是受贿”。

检察院:向经贸办行贿2万元

利沛钦:领导不会给下属送钱

检察院指控,为争取黄江镇政府经贸办副主任张恩良(另案处理)对其承包废品站经营的支持,经利沛钦同意,梁钦亮两次送给张恩良共2万元。

利沛钦拒不承认。他说,张恩良是废品回收小组成员,“我是领导,他是职工,我为什么要送钱给他”。

检察院:挪用公款300万元

利沛钦:没有审批拿不到钱

检察院指控,利沛钦在分管东莞市蓝天废品回收有限公司业务期间,利用职务之便,个人擅自从该公司先后挪用300万元给他老婆负责的两个公司用于经营活动。

利沛钦辩称,是经过领导班子审批才拿到300万元的,没有经贸办同意,“我自己绝对拿不到钱,不然枪毙我都行”。

检察院:非法占用农用地16.41亩

利沛钦:使用的土地都有合法手续

检察院指控,利沛钦非法占用农用地16.41亩,造成一些农用地被毁坏。 利沛钦说他所使用的土地都有合法的手续,“国土部门批给我,我就可能用”。

被“南霸天”牵出的同案“嫌犯”

梁钦亮:原黄江镇人民武装部副部长,涉嫌共同受贿。

李永强:原黄江镇合路村支部委员兼治保主任,涉嫌共同受贿。

曾海坤:原黄江镇田美社区区委委员,涉嫌共同受贿。

张恩良:原黄江镇政府经贸办副主任,涉嫌收受利沛钦贿赂。

标签: 广东   东莞   南霸天      审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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