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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人律师离深圳人还有多远
录入:lawsonli  来源:Internet  时间:2006-6-10  【 字体: 】 〖 双击滚屏 〗
 

 

 

【来源:深圳新闻网-深圳商报】 

  1、遇到纠纷找律师还是找关系

 

  你请过律师吗?记者向身边的亲朋调查。

 

  很多人认为,除非遇上诉讼了,否则没必要请律师。

 

  个人业务的比例不到总业务量的10%。北京市华联律师事务所深圳分所主任杨一平律师说。

 

 

 

    经天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霍庭律师则向记者提供了这样一组数据:香港整个律师市场一年的收入约为200亿港元,其中80%以上是非诉讼业务;2004年深圳律师业创收达10.76亿港元,其中诉讼业务是大头,非诉讼业务可能只有10%的份额,而其中个人咨询业务估计不超过1%。

 

  也许,在大多数人的日常生活中,律师还不是一个经常出现的身影。在人们的消费账单中,法律支出只占极少部分,甚至为零。采访中,我们发现并总结出几种人们普遍的思维和消费习惯,或多或少可以解释这种现状。

 

  打官司还是打关系

 

  在多年的律师生涯中,杨一平观察到,在商务活动中,外企尤其是知名的跨国企业遇到的法律麻烦比国内企业要少得多。

 

  国外的企业在投资和决策之前,一般会将所有的材料传真给律师看,看事情合不合法、有没有风险,请律师认真评估并提供法律意见,只要律师说,就决不盲目投资和决策,在这一点上可以说唯律师意见为是

 

  有些国内企业,即使知道这件事有风险,想的却是如何去不合法地规避,或找关系绕道去做,而不是不做。

 

  对这种法律与关系的较量,杨一平感到有些无奈。不管是企业还是个人,我们很多时候都是出了事才想到法律,甚至出了问题先想到的是找关系、走后门,看能不能私底下把问题摆平,直到四面碰壁、走投无路了,最后不得已才去找律师。

 

  霍庭律师的感受则更为直截了当。有些人委托律师打官司,第一句话问的不是我这件事有没有理,而是你跟法官熟不熟,打官司变成了打关系

 

  事前找律师还是事后找律师

 

  我接触到的个人业务100%是事后补救的,事前防范的为零。霍庭直接以数字说话。

 

  陈妙财就曾接触到这样一个案例。一位身家千万的老板结婚,律师曾建议他作一个婚前财产分割的公证,但对方拒绝了。过了几年,这位老板与妻子离婚,结果正是因财产分配问题闹得不可开交,最后走上法庭,至此他才后悔不迭。陈妙财说,受中国传统文化的影响,人们没有事前通过法律确定自己权利的意识,觉得这是撕破脸皮

 

  主动还是被动,直接体现在消费习惯上。

 

  霍庭的感觉是,中国人似乎宁愿请律师吃饭也不愿意把这笔钱当作律师费。而法律意识比较主动的国家和地区,他们更宁愿事前花钱消灾。

 

  杨一平说,被动意识表面看是节约了钱,但一旦风险发生,则得不偿失。

 

  找专业律师还是找学法律的朋友

 

  现在很多人都希望身边有一个律师朋友,遇到事情可以咨询,得到帮助,这是个好现象。陈妙财说。但他提醒大家,根据相关法规,律师的所有业务必须通过律师事务所签订委托书才生效,如果律师仅仅是作为朋友帮忙的性质参与的话,其做法既不合乎规定,更重要的是如果出现失误,在法律上也不好追究责任。

 

  2、律师2000元一年你请不请?

 

  有事找我的律师。这一香港和国外影视中常见的台词,在我国内地却很少有人能说得出口。原因很简单:真出事的时候,我的私人律师在哪里?

 

  多数人认为不需要私人律师

 

  消费者对请私人律师买不买账?

 

  我没房没车,有多少事情可以问律师的?”——在某会计师事务所工作的小姐。

 

  我不会请,有钱人才请。”——网友stoneboy、waitinger。在中国我肯定不请,住到美国会请。”——网友spring30。会吧。价格也不贵,法律顾问很重要。”——深圳媒体记者小姐。

 

  记者在身边普通人群中调查得出的结论显示,大多数认为私人律师平时用处不多,不如需要时再请,或者认为请私人律师是富人的事,按照自己的经济收入来看,远远没到这个时候,但也有部分人愿意掏这2000元。

 

  律师看法:个人业务前景好困难大

 

  记者采访的几位律师几乎都担任了企业的法律顾问,但担任私人律师的很少,就算有,也是因为在担任企业法律顾问时,顺带担任公司高层人士的私人律师。他们对这项业务的前景存在一定分歧。

 

  理论上这个市场很大,但实际上几乎没有,至少目前还没有。根本不看好这个市场的霍庭律师说,私人律师根本不能定位在普通人群上,这与他们的消费能力、收入水平有关,也与他们的法律意识有关。

 

  不要说工薪阶层舍不得拿出这2000元,年收入百万的人都未必愿意,他会讲我们不找律师照样混到现在霍庭说,理论和现实是两码事。从律师的角度,打官司等传统的诉讼业务仍为深圳绝大多数律师的主营业务,一般的律师根本就没想过要去开拓这个市场。

 

  广东瀚宇律师事务所的王怡远律师也印证了这种说法。我们做的几单个人业务都是朋友介绍的,我们并没有刻意去挖掘这方面的市场。

 

  广东南国德赛律师事务所主任彭清正律师也认为,私人律师预计3年后将有大发展。

 

  私人律师行情:1500~1.5万元/年

 

  陈妙财律师说,目前聘请私人律师的行情,在每年1500元~1.5万元。他指出,现在深圳约有3700名律师,其中80%的收入并不高。如果有一批人专门开拓陪购等个人法律服务业务,做出名堂,成了专家,收入不一定比大律师低。

 

  那等遇到问题才找律师不行吗?陈律师说,如果自己没有一个固定的法律顾问,而是临到有了事情,才想到找律师,如果对方有其他委托人的业务,肯定不会及时处理你的事情。

 

  中等收入阶层是业务突破口

 

  今年3月15日,广州三家房地产专业律师事务所成立了国内首家律师导购网。律师导购就是购房时在专业律师团体的指导和组织下实施团购,防范交易欺诈以及歧视。这个开拓个人法律服务市场的尝试,目前情况如何?

 

  彭清正律师是律师导购网的发起人之一。他坦言,律师导购网运营两个多月来,目前处于亏损状态,我们仔细测算过,在未来两年内都不可能盈利。毕竟这是一个新的理念,需要通过广泛的宣传和推广。

 

  但彭清正对律师导购,甚至私人律师的前景十分看好。我对这项事业有充分的信心。他说,前不久中央专门研究调整收入分配结构,扩大中等收入者比例。随着这批人法律意识的提高,自然会聘请私人律师。

 

  3、买房律师能帮你什么忙?

 

  一年前,先生准备买一套二手房,他花2000元委托了一名律师陪购,替自己把把关。

 

  前几天,先生二次置业。这次从看房到签合同,他都是单枪匹马

 

  我觉得这次可以省了吧。先生对两次不同的选择有自己的解释,上次律师也就是到主管部门查查房子的资料,帮我看看合同有没有问题,这些事情我觉得自己也能做得来。不过,他不认为第一次请律师花了冤枉钱,这是一笔学费

 

  先生的经历折射出当下很多买房、租房者的矛盾心态:不请律师,不保险;请律师,似乎又没必要。那么,律师以何种方式参与,才能让消费者心甘情愿买单,又能得到名副其实的服务呢?

 

  律师参与可有效维权

 

  杨一平说,买房前找律师,律师可以到行政主管部门帮你查售楼的合法性,比如有没有销售许可证、是否竣工等等,再一个告诉你交易是否可靠、将来是否会发生纠纷等等。

 

  但正如前面先生所言,这些事情是不是消费者自己就可以做了呢?对此,杨一平认为,许多律师既代理过发展商的业务,也代理过消费者的业务,正反两方的情况都了解,比较清楚合同中哪里容易出问题,哪些重点条款需要重视和注意,提供的意见还是要专业一些。

 

  陈妙财律师则现身说法。他说,购买二手房,消费者要和中介签居间合同,有的中介会在合同里设置一个交易成功提取佣金的条款,以及交易不成功交纳违约金的条款,等于不管最后买卖是否成功,中介都是只赚不赔。他曾经陪一个朋友去看房,就出现这样的情况。陈律师坚持居间合同按规定不能收取违约金,最后迫使中介同意取消了这一条款。如果不是专业律师出面,普通消费者有的不知情,有的不在意,还有的即使发现了问题提出来,中介一说这是公司规定,就妥协了。

 

  对于买新房,消费者可能面临更多问题,比如延期办证、延期交楼、房屋质量、虚假广告等,陈妙财说,这些都应该详细地写到购房合同里去,但开发商提供的合同自然倾向于维护自身利益,不会这么具体,最后出现问题了,上法庭了,消费者容易陷入无据可依的困境。

 

  律师导购更利于集体维权

 

  但对律师与消费者一对一的陪购业务,发起成立律师导购网的广东南国德赛律师事务所主任彭清正律师认为有改进的地方。他说,在目前的房地产市场状况下,单个的律师陪购基本行不通,对购房人来说有效的维权途径是导购,即在律师团的组织之下实施团购。

 

  彭律师介绍,根据广东省政协此前的一项调查显示,房地产投诉或房地产纠纷是消委会和法院受理比例大、上升幅度高、群众满意度低的案件,原因有三:1.信息不对称;2.专业能力不对称;3.交易地位不对称。现在也有购房者在签订购房合同时聘请律师进行专业指导,但单个的消费者和律师是无法改变交易中双方地位不平等格局的。

 

  观点

 

  学会支付维权成本

 

  本报评论员米鹏民

 

  改革开放20多年,国人维护自身权利的意识的确是大大增强了。从前些年得纷纷扬扬的各式打假英雄,到近年来越来越多的名誉侵权官司、巨额医疗费官司、欠薪官司、遗产官司、保险官司、房地产官司、债务官司等等,可见一斑。

 

  如此情形,相对于以打官司为耻的传统文化,无疑是不小的进步。但是,必须承认,这种进步还很有限、还很不够,特别是在法律服务进入家庭消费这个环节,甚至可以说还没有正式起步。

 

  请和我的律师谈!”“我要见我的律师!

 

  这样的话,我们虽早已在国外影视剧中耳熟能详,但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仍然很少有人觉得有聘请私人律师、家庭律师的必要,也就是说很少有主动的法律消费

 

  难道中国人不需要这样主动的法律消费吗?答案显然是否定的。被动法律消费的事情经常在我们身边发生:碰到麻烦了,才会不惜成本地请律师去打在时间和金钱上都十分昂贵的官司。而在专业法律工作者眼中,这些高成本官司中的大多数甚至是绝大多数,只要事前肯花很小的成本,主动请律师帮助在合同、字据、公证等方面把一把关,很多麻烦就可完全避免。

 

随着社会的发展和个人财富的迅速增长,出现各种法律问题的机会越来越多,从购买保险、购车置产到合伙投资、大额债权债务、婚前财产公证、遗产分割、劳动合同等等,都要和法律打交道。现实的教训告诉我们,仅靠传统的人情、信任已经无法保护我们的权利不受侵害,而必须诉诸法律。但作为非法律专业人士的普通公民,我们不可能有那么多的专业知识来很好地自我维权,必须花钱去购买专业的法律服务。维护权利也是有成本的,其不同之处在于,如果我们事前主动去消费法律,成本会很低;如果事后遇到麻烦才被动地去消费法律,成本就会很高,而且胜算要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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